做好實價登錄再談課稅

2012072915:30
 2012-7-29
 台灣時報/吳玲瑜

  對於不動產交易實價課稅的時程,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實價登錄八月一日才上路,先做好實價登錄,再討論實價課稅。
  
  雖然內政部多次表示,推動實價登錄地政三法是為資訊公開透明,在配套措施完全建立並完成立法前,已登錄的不動產交易價格資訊,不作為課稅依據。不過各界仍視實價登錄為邁向實價課稅的第一步。
  
  財政部評估,實價登錄的房、地交易價,仍是一筆價格,房屋和土地不大可能分開登記;但房、地稅制是分開的,要如何分攤計算「實價」需要再研究,否則徵納雙方都會有意見。
  
  張盛和認為,實價課稅不一定指所得稅,讓土地公告現值接近實價,也是一種實價。如果比照其他國家將房地合在一起課稅,因涉及憲法層次的土地增值稅修改,變動太大。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健全稅制必定是健全房市的一大課題,但稅制改革必須提出完整配套與研究後提出,免得引發市場不確定因素,造成恐慌。
  
  〔本報綜合報導〕買賣房屋約九成由地政士(代書)代辦過戶,地政士認為實價登錄八月一日上路後,查證工作量增,將視個案調漲代書費新台幣三千元至六千元。
  
  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蘇榮淇表示,公會不鼓勵加價,但要求地政士清楚說明收費方式再接案。
  
  蘇榮淇表示,雖然內政部認為申報文件表格化,作業已簡化,但交易資訊不只是申報買賣成交價格,還要登錄建物型態和格局,車位型態,房價異常(太高或太低)要註明原因,違建或凶宅也要備註。
  
  蘇榮淇表示,一筆不動產交易,代書費收不到二萬元,卻可能因為實價登錄資訊錯誤被罰三萬元,收益與責任不相當。他說,每個案件增加的勞務不一,公會不鼓勵增加收費,但要求會員事前說清楚收費再接案。